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的意見》。“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作為一名基層領導干部,更要帶頭尊規學規守規用規,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做到在法治之下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
帶頭做法治思想的堅定信仰者。“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當前,我國正處于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階段,領導干部執掌著國家公權,是社會治理的“關鍵少數”,真正實現“用權謹慎”,必須自覺地學習黨內法規,用黨章黨規黨紀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在心底播下“法治至上”的種子,做法治的堅定信仰者。
帶頭做法治思想的積極傳播者。領導干部講法治決不是單純地背法條,主旨在于領會法治精神,善于從法治視角思考問題,自覺把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作為用權習慣。我們處于基層一線,基層干部是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具體執行者,絕不能做凌架于法律之上的“特權人”。針對群眾遇事不去找法律,反而去上訪的問題,作為基層一線,要不斷創新學習模式,依托三會一課、專題講座、專題培訓等形式,大力推進法治宣傳普及,推動農民學法、懂法、講法、依法辦事。注重發揮鄉規民約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將法治精神融入鄉規民約,成為共同遵守的準則,營造文明鄉風、淳樸民風。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引領聯系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作用,廣泛推動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帶頭做法治思想的模范實踐者。領導干部自己講法治,才有資格要求他人講法治;領導干部自己守規矩,才有底氣要求他人守規矩。作為基層領導干部,要主動加強內省自律,不斷提升法律素養和法治涵養,做到時時、事事都用法律標尺來考量自我、校正行為,有效發揮表率作用、放大示范效應,面對群眾各領域矛盾糾紛,要依法按政策妥善化解,對生活確有困難的要積極幫助解決,對訴求合理合法的要盡快解決到位,對訴求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的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真正做到以法服眾、以法育人,切實維護好社會穩定。(臨澤縣平川鎮 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