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調解好了一對!”這是從民政局婚姻家庭輔導室里傳來的聲音。自山丹縣民政局設立婚姻家庭輔導室開展輔導工作以來,經常聽到工作人員這飽含深情和激勵人心的聲音,這次也不例外!
這次前來婚姻登記處的夫妻因教育孩子的理念不同和一些家庭瑣事來到了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被工作人員引導進了婚姻家庭輔導室。通過耐心的傾聽當事人雙方的傾訴,深入了解離婚背后的原因,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客觀的了解了事情的真相,還原了婚姻家庭問題的本來面貌。經過2個多小時的輔導過程,夫妻倆矛盾化解了、心結打開了、關系和好如初了。最后,夫妻倆在不斷向輔導工作人員表示感謝中,牽著手離開了婚姻登記處。
像這樣的場景,山丹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出現過“無數次”。在嚴格落實《民法典》離婚冷靜期的基礎上,婚登處的輔導工作實行“對對調解”原則,始終要求將每對前來辦理協議離婚的夫妻引導到婚姻家庭輔導室,弘揚“風雨同舟、相濡以沫、責任擔當、互敬互愛”的婚姻理念,在輔導中工作人員傾聽了解,依法、依理、依情對婚姻存在的問題作出基本判斷,并根據判斷結果,作出相應的輔導,使夫妻雙方認識自身的不足,理解對方的不易,掌握經營婚姻家庭的技巧。但在遇到對家庭造成嚴重危害的,工作人員也會告知其相關的法律規定,讓其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并尊重當事人意愿,引導當事人進入離婚登記的程序。
山丹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這一暖心舉措,讓無數夫妻重歸于好,挽救了許多支離破碎的家庭,受到了婚姻當事人和家屬的認可與好評。(寧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