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個體工商戶應當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現將2022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年報公示的主體和期限
凡是2022年12月31日之前在張掖市及各縣區依法登記注冊的所有企業(含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都應當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公示2022年度報告。
●年報公示的途徑和方式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請進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甘肅)”(http//www.gsxt.gov.cn/),點擊“企業信息填報”,登錄并逐項進行填報,直至“提交并公示”完成年度報告。登錄方式既可采用聯絡員登錄,也可使用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個體工商戶還可采用經營者身份證號碼登錄方式登錄。
●年度報告內容
(一)企業
1.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其股東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5.企業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6.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7.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8.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9.企業參保險種類型、單位參保人數、單位繳費基數、本期實際繳費金額、單位累計欠繳金額;
10.企業主營業務活動、女性從業人員、企業控股情況、分支機構隸屬母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海關管理企業年報信息等。
12.外國投資者直接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公司、合伙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外商投資性公司、創業投資企業、以投資為主要業務的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等外商投資企業(機構)在現有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年報信息的基礎上,增加商務主管部門和外匯管理部門年報事項。
1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
1.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
2.生產經營信息;
3.資產狀況信息;
4.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5.聯系方式信息;
6.主營業務活動、女性從業人員、通信地址、從業人數;
7.海關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信息;
8.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三)個體工商戶
1.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
2.生產經營信息;
3.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4.聯系方式等信息;
5.海關管理個體工商戶年報信息;
6.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報送的其他信息。
●注意事項
1.年報請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官網填報,不需要任何費用,也不需要填寫銀行卡賬號信息。謹防釣魚網站,避免上當受騙!
2.2022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市場主體,在2023年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換取新營業執照的,也需要進行年報。
3.市場主體應當對年報公示信息的及時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做到按時年報不逾期、如實年報不作假、全面年報不漏項。
4.住所(經營場所)已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5.長期停業未經營的市場主體,應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6.除年報信息外,企業還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填報公示即時信息(包括股東出資信息、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
7.簡化個體工商戶年報聯絡員注冊和變更流程,聯絡員注冊信息填寫完成后,點擊“備案”按鈕,即完成注冊,聯絡員變更信息填寫完成后,點擊“變更”按鈕,即完成變更。不再需要聯系登記機關進行聯絡員“備案”或“變更”。對遺忘工商聯絡員信息的,經實名認證后,可允許查詢。優化補報年報信用修復流程,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年報公示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個體工商戶,不再硬性要求到市場監管部門現場補報,允許自行網上補報并關聯修復相關信用記錄。
●法律責任
年報公示是市場主體的一項法定義務,也是其累積社會信用的有效途徑。凡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年報公示,或在“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中發現有公示的信息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企業未按要求公示即時信息等情形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甚至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將受到行政處罰罰款及其它管理措施,相關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其失信信息被政府部門、行業組織和銀行等機構共享,被全社會共知,將受到多部門、跨領域、跨地域的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對其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未按照本通告期限公示年度報告,以及在年度報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報送年報是市場主體的法定義務,也是市場主體積累信用狀況的過程,望廣大市場主體依法、及時、如實報送年度報告。
特此公告
張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咨詢電話:0936-8211575
張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