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張掖網訊 (張掖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楊靜文) 近期,張掖市委組織部、市鄉村振興局、市司法局等9部門聯合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村規民約工作的通知》,按照立足群眾日常生活和“易記、易懂、易行”的原則,圍繞當前鄉村治理中的難點問題,全面啟動修訂完善工作,組織各村、社區制定有針對性、約束性、實操性的村民自治規范,切實發揮村規民約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來,張掖市將完善村規民約作為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進程的重要手段,不斷健全村規民約、注重落地落實、推動提檔升級,為基層社會治理提供了有力抓手。統籌動員全市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員600余人,“一對一”到村(社區)實地指導修訂村規民約,進一步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完善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體系,全市836個行政村、64個社區全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村規民約。組織各村(社區)推選熟悉社情民意,群眾基礎好,有一定聲望的村兩委成員、法律明白人、法律帶頭人等為村規民約執行監督人,綜合運用巾幗積分超市、五星文明戶、好媳婦好婆婆評選等文明實踐活動,引導廣大村(社區)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行為規范,推動村規民約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