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臺民歌,是當地群眾在社會實踐中為表情達意、自娛自樂而口頭創作的一種歌曲形式,具有質樸、高亢、豪邁的風格,體現了當地勞動人民的審美情趣,反映了當地人民的生產生活和社會歷史的發展變遷,廣泛而深遠地影響著人們的思想和行為。高臺民歌在表達勞動人民的思想、感情、意志、要求和愿望上具有強烈的現實性,是高臺地方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高臺民歌節奏輕緩,悠揚不絕,使人聞聽如飲甘醇,身心為之舒暢,內心深感撫慰。內容或為天上神仙,或為歷史人物,或為公子小姐,或為普通百姓。多頌揚忠、孝、節、義、廉等優良品質,或吟詠生活,表達對美好愛情的向往,抒發對生活的熱愛之情;或抒發內心痛苦,反映風土人情;或懲惡揚善,教化人心,具有濃厚的道德韻味。高臺民歌大致可分為四大類,即絲竹小調、社火小調、風俗小調和地方化的外來小調。音調以徵調式為主,商調式次之,其他調式并存,調式音階以五聲調式為主,也有以五聲性為基礎的六聲音階或七聲音階。 1981年,高臺縣對民歌進行了一次普查。2005年至2009年,在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中對高臺民歌演唱傳承情況又進行了追根尋源的調查,共收錄民歌360余首,目前會唱的大都是六七十歲的花甲老人,且傳承狀況不佳。共確定縣級傳承人12人,市級傳承人10人。 2011年3月16日,高臺民歌被甘肅省人民政府列入第三批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保護單位:張掖市高臺縣文化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