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張掖網訊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統一安排,張掖市將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這是我市連續第18年為企業退休人員、第7年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目前,市縣人社、社保經辦機構正會同財政部門,抓緊統籌調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
此次調整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具體標準為:企業(含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標準為:與繳費年限掛鉤,企業(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繳費年限15年以內的月增加2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4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五七工家屬工月增加28元。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月增加0.8%,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同類人員2021年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月增加0.8%。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干部等群體予以照顧。同時按照退休人員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地區按地區類別月增加3元、4元、5元、11元和16元。此次調待政策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7月31日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